江苏省常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14


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和专业建设,强化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满足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目标

1.按照“突出优势、聚焦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工作思路实施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高职和中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使我校的一些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设施条件等诸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

2.在现有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四个省高职品牌专业和一个酒店服务与管理省中职品牌专业的基础上,按照“四个有利”原则,力争建成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示范性的省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 数控技术专业群(高职)、现代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中制)以及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群(高职)、现代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群(高职)。

3.通过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内涵

第三条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具体要求

1.教师队伍优。教师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教师个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丰富的实践阅历;具有高水平的核心专业带头人(负责人)。

2.培养模式新。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因材施教,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具有完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

3.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整合教学改革成果,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不断丰富课程内涵,努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选用教材能突破学科型教材程式,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跟踪先进技术。

4.服务能力强。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明确专业建设定位,加强专业特色建设,较好地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深受社会和市场欢迎。

第四条   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重点要求:

专业群除符合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条件外,还应具有重点建设指标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专业群的结构方面,专业群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其中至少1个专业连续招生6年以上,专业组合科学、结构稳定,适应职业岗位迁移。核心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与产业对接紧密,在专业群中具有引领和核心作用,近6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荣誉、奖励或立项。

2.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中广泛应用,教师和学生全部开通网络教学空间和学习空间。

3.课程体系建设方面,群专业平台课程门数占全部专业课程门数(不含综合实践课程与专业技能拓展课程)比例50%以上,群选修课程门数占全部选修课程比例50%以上。建立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的课程和课程资源开发机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超过70%的群平台课程有辅助教学资源(活页讲义、学习手册等)。

4.教学团队建设方面,群专业教学团队成员数与本专业群在籍学生数比达到1:27以上。群专任专业教学团队成员本科以上学历100%,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0%以上。群专任专业教学团队成员高级职称30%以上;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90%以上,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0%以上;或获得有关行业执业资格80%以上。在省内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或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省、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特级教师及以上。

5.实训基地运行方面,本专业群校内实训基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工科和医药类10000元以上,其它类8000元以上。

6.建成成效方面,核心专业连续招生6年以上,年招生30人以上,专业群在籍学生规模350人以上。毕业生95%以上取得本专业群相应的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80%以上获得本专业群相应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80%以上获得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个别特殊专业除外);毕业生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相关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取证率80%以上。

三、现代化专业群过程管理与验收

第五条   现代专业群建设的过程管理

 1.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项目组围绕《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苏教职[2015]38号)文件精神,对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三年制中职)和《江苏省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五年制高职)开展建设。教学管理处、各系部要加强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学校在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3.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实行专业群负责人负责制,专业群内各专业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专业群负责人的工作。现代化专业群内各专业建设要紧紧围绕专业群的建设要求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专业建设经费,保证按期达到或超过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4.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周期为三年。在建设过程中,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该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进展缓慢,学校将予以警告。

第六条   现代化专业群的评估验收

1.各现代化专业群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进行建设,学校在建设周期结束后组织预评估验收。

2.各现代化专业群完成目标与任务的建设后,系部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学校将对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三年制中职)和《江苏省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标准》(五年制高职)进行全面评估,对通过学校预评估验收申报的现代化专业群,将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四、现代化专业群建设资助措施及奖励办法

第七条  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项目组的专业带头人及专业组主要成员,学校将在其职称评定、综合评优、外出培训、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优秀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第八条  建设资助措施。被确定为学校立项建设的现代化专业,学校根据各专业群建设的不同情况核定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具体使用细则按资产财务处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各现代化专业群建设成果获奖的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各现代化专业建设群在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成员,由系部或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按专业建设过程中各专业组成员的工作量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机制。